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各專業錄取人數及最低控制分數線
錄取原則及免試資格
(一)我院根據報考考生的專業志愿及成績情況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錄取考生的文化基礎考核成績不得低于文化基礎考核滿分值的40%;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的40%。中職考生考核總分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也相同,按專業綜合理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20〕1號)有關精神,獲得省級(含)以上行政部門主辦的職業技能大賽獲獎考生,經招生院校核實資格、公示無異議后,可免試錄取。